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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在父母和内在小孩的分裂

发布时间:2019-9-5 浏览次数:1699


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,振作起来!起码我还有人生目标!我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来! 


    ——董某自白 


    董某,广州一所大学学生,2006年8月被判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罪名是“弑父”。
    事情发生在2005年9月22日,当时20岁的董某用准备好的刀具连砍带刺捅了父亲三十多刀,令父亲当场死亡。 


    记者拿到了他的两本日记,从2001年8月24日升入高一前开始,到2005年2月14日的大一,详尽地记录了他这三年多时间的心路历程。从这些日记中可以看出,从高一起,董某的心理问题就已经很明显了,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的问题越来越严重,并最终发展成精神分裂症。这个过程,可以分成三个阶段: 


    第一,高二上学期以前。主要是强迫,具体表现是,虽然很烦学习,但仍然强迫自己极其刻苦地努力学习。同时伴随着多疑,即一旦表现不好,他就觉得别人会议论他、嘲笑他。

 
    第二,高二下学期至高三下学期。主要是多疑,由于所谓的“失恋”,他开始频繁地觉得老师和同学经常嘲笑他、议论他。虽然学习成绩曾有转折,甚至考过一次全班第一名,但总体而言,他强迫式的学习方式已坚持不下去了,他越来越不能集中精力学习,成绩在高考冲刺阶段不断下滑,这严重刺激了他,初步出现了幻觉。 


    第三,高考后。他高中三年的日记,堪称“目标日记”,因为绝大多数日记的内容都是在树立目标,他要求自己在学习、游泳、电脑、篮球、小提琴、奥赛等方方面面都“让人刮目相看”。在很多方面,他实现了这一点,但在最关键的高考上,他失败了,这是他的强迫式学习的必然结果。他接受不了这一事实,最终在进入大学后出现了幻视、幻听和被害妄想,这是重型精神疾病的典型症状。 


    在这三个阶段,有两个共同的特点: 


    第一,任何进步都只能给他带来很短暂的快乐,只要还有人比他强,他就会有挫败感。
    第二,一产生挫败感,他都会立即树立一个更艰巨、更远大的新目标。
    这两个特点导致了如下的恶果:他的新目标越来越多、越来越高,成了不能承受的重量,并最终被这些新目标所摧毁。
    可以说,目标是他特有的心理防御机制,是让他逃避挫败感的自我欺骗方式,也是他为什么会伤害父亲的根本原因。
    逃避挑剔的“内在爸爸” 


    新日记本的第一天是2001年8月24日,当时他参加了一个暑期游泳班,日记内容充分展示了他的性格:
    “新日记本!这是新的开始,是新的希望。上高一了,学业繁重,每天都筋疲力尽……不管多累、多烦,在休息时,也要抽空坐在书桌旁写上几句……决不让记忆白白流逝,到头来只留下一声无奈、悔恨的长叹。”
    “早上又是8:30起床。活见鬼!怎么从军训回来,人就变得那么懒惰?


    “怎么回事?‘蓝帽子’为什么会快我一个身位?我呢?无名小卒!”
    “只能勉强游五十米。一倍呀!耻辱啊!”
    “……我以后一定要写一篇关于运动的散文!”

 
    作为第一篇日记,第一段反映了他的强迫性格:不管情感上多烦,也要强迫自己完成任务;第二段反映了他的自责,这是暑假,而且是中考后的暑假,但他因为睡了懒觉而痛斥自己;第三段既反映了强烈的自责,也反映了他的好强。 


    每个人都有两个我:“情感的我”和“理智的我”。“情感的我”是我们心理能量的源泉,而“理智的我”可以规划这些能量,以让我们合理地运用能量。
    强迫、自责和好强这些性格,一方面可以把这些能量用到极致,但另一方面,这些性格容易让一个人忽视自己到底有多少能量,从而无视自己“情感的我”的承受能力。
    一段时间内,“情感的我”或许还能勉强为之,接受“理智的我”的强力驱使,但是,久而久之,一直超负荷运转的“情感的我”就可能会因为承受不了,于是最终拒绝接受“理智的我”的指挥。那时候,“情感的我”和“理智的我”就可能会发展到极端敌对的地步,而精神分裂也由此产生。

 
    所以,董某这种过于强烈的强迫、自责和好强,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。 


    并且,因我们的理性、规矩、责任等内容最初是来自父母的教诲,“理智的我”一般可理解为“内在的父母”,而“情感的我”可理解为“内在的小孩”。
    考虑到董某的妈妈在他8岁时已去世,那么他“内在的父母”其实主要就是“内在的爸爸”。由此,他的这第一篇日记,就可理解为“内在的爸爸”对“内在的小孩”的训斥和苛责。譬如,关于游泳那一段就可以这样解读: 


    “内在的爸爸”对“内在的小孩”吼道:“怎么回事?‘蓝帽子’为什么会快你一个身位?你呀,真是个无名小卒!只能勉强游五十米。人家是你的一倍呀!你耻不耻辱啊!”
    董某的辩护律师胡福传不赞同这种说法,他说自从董某母亲去世后,董父对董某堪称溺爱,在2005年9月21日之前,从未动过儿子一个手指头。不过,他承认董父对董某期望很高。并且,他透露,董某母亲在世时,董父对儿子是相当严厉的,有时会打他。 


    这正是问题所在,“内在的父母”一般在5岁前形成。
    并且,溺爱的同时给孩子立下极高的目标,这和用棍棒给孩子立下极高的目标,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,一样都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。
    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的撕裂
    小时候,父母施加压力,我们才有压力。但当“内在的父母”形成后,不需要父母在场,我们一样会感受到压力。只不过,这不再是一个外部过程,而是一个内部过程。董某强烈的强迫、自责和要强,其实就是他“内在的爸爸”对“内在的小孩”不断提出高要求的内部对话过程。
    一个健康的人,“内在的小孩”会不断成长,不断地自己解决难题,并最终爱上自己的力量,也爱上这个探索的过程。这样一来,在做一件他喜爱的事情时,他会产生天然的快感,这种天然的快感就成为最原始的动力,驱使他自然而然地投入,自然而然地努力。并且,他这样做的时候,是非常灵活、有创造力的。 


    相反,如果父母一直在强迫孩子接受自己的安排,一直是他们在孩子的事情上发挥关键作用,那么孩子“内在的父母”就会越来越强大,而“内在的小孩”就越来越弱小。这时,他去做什么事情,就很少会产生原始的快乐,假如他有快乐,那快乐也多是来自外界的认可——开始是父母的认可,后来是老师、同学、领导、同事等人的认可。这样的人对做好一件事情并不感兴趣,真正感兴趣的是引人注目。 


  整理:十月|

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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