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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析依恋理论的分类

发布时间:2019-9-24 浏览次数:2373

精神分析依恋理论的分类

玛格丽·马勒(Margaret S. Mahler1897-1985)奥地利病理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师。是动力心理学学派中著名的客体关系理论的主要奠基人。马勒自1930年开始在维也纳以一位孩童分析师的身份开始她的事业生涯。1938年,她离开维也纳,搬到纽约,成为纽约州立精神医疗机构儿童服务部的一位照会精神专科医师。在1950年代,玛勒在纽约市的马斯特儿童中心建立起她的观察方面的研究。

玛格丽·马勒根据婴儿每个时期的心理特点,将依恋分为以下几类:

出生一个月以内,自闭期。婴儿的感受是“我是世界,世界是我”,是一种没有边界的精神病状态,注意力在自己身上,这个时候的依恋关系是回避型的,回避是婴儿把注意力转向自己的内部。

第二个月到第六个月,共生期。婴儿的感受是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”,我是你,你是我,我和非我,矛盾型的依恋关系。

六个月以后,分离及个体化阶段

6-10个月,孵化期。提前孵化是一个创伤,安全型的依恋关系。

10-16个月,实践期。可以站立行走,弥补自恋,自恋感受是妈妈没那么重要,这个时期喜欢玩躲猫猫的游戏。

16-24个月,和解期。回到妈妈身边。

24-36个月,客体恒定期。妈妈作为他内化的人,在现实和内心中都离不开。

我们的孩子在依恋关系形成中,如果有照料者质量稳定地存在孩子现实中,对于孩子非常重要。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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